身特点选择性标示体现产品功能特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 版)
性,以及安全使用限制等特有信息,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
质量法》(2018 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广告法》、GB 4806.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 安全要求》、GB/T 30643-2014《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标签通则》、GB 4806.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6-2016《食品安 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欧盟(EC)No-1935-2004 食品接触材料框架 法规等 20 余项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并结合塑料一次性餐饮具产品本身特 点做出具体规定。
2. 客观公正 标准相关项目和指标应严格依据我国的现行政策及法律和法规,并结合行业、 企业实际情况,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 科学严谨 标准对每一个要求均进行了严格的论证和分析。 (二)依据 本标准按 GB/T 1.1-2020 给出的规则起草;与现行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接轨; 与我国现行法律和法规无抵触,与相关强制性标准无冲突。 四、标准编制过程 2020 年 6 月,成立由上海市食品接触材料协会、相关婴童用水杯(壶)生 产企业、检验机构组成的标准起草小组。 2020 年 6 月-8 月,标准起草小组完成对行业、企业前期的摸排和调研工作。 2020 年 9 月-10 月,标准起草小组起草形成了标准初稿。 2020 年 10 月,标准起草小组着重对存在争议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和完善,进 一步完善标准。 2020 年 11 月,将标准发送至相关企业以及协会进行意见征求,根据反馈意 见进行标准的修改,最终形成送审稿。 五、标准制定的主要内容 5.1 术语和定义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和法规及标准的规定与要求,结合行业 实际,制定了《塑料一次性餐饮具产品标签标识和使用说明技术规范》,旨在引 导行业规范和统一产品的标示标签,满足法规要求、切实保障相关方的权益。同 时,为政府监管提供参考。 三、编制原则和依据
(一)评价原则 1. 系统全面 参照《中华人民国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 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
一、标准制定任务来源 针对目前尚无一次性塑料餐饮具产品标签标识和使用说明技术规范的专门
的规定与要求,本团体标准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由上海市食品接触材 料协会组建标准起草小组,承担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 二、《食品接触产品标签标识和使用说明技术规范 一次性塑料餐饮具》团体标 准制定的目的和意义
尽管我国相关法规及标准对食品接触制品的标签标识给出了基本的规定和 要求,但缺乏具体的操作规范或指南,一直以来由标签标识问题引发的不合格案 例和消费纠纷却屡见不鲜。因此,如何完善食品接触制品标签标识规范性指标并 开展合规监管正成为政府和行业关注的重点。
塑料一次性餐饮具是指由树脂或者其他热塑性材料通过热塑成型加工而成 的预期用餐或类似用途的器具,其产品价格较低,主要用于快餐、外卖行业和旅 行餐饮,在日常生活中使用频繁、随处可见、用量也比较大,与百姓的生活息息 相关。
3、《GB 4806.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
4、《GB 4806.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
产品标签所有内容应科学、真实、准 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
用安全要求》 8.3 标识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材质,对相关法规及标准的符合性声明 3、《标准化法实施条例》(1990 年)
第二十四条规定“企业生产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 业标准,应当在产品或其说明书、包装物上标注所执行标准的代号、 编号、名称”。
5.1.3 规格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 版)
4 原 4.1 真 确,与所销售产品相符,不得以虚假、 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
实 夸大、易造成误解或带有欺骗性的文 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
标签标识,作为通过文字、图形、符号等说明产品属性、使用方法及其他内 容的一种信息载体,不仅是生产经营者对产品质量做出的一种承诺,也是对产品 性能、用途、注意事项的说明。完整的标签标识不仅可以传递质量安全信息、确 保可追溯性、保护知情消费权、指导使用者正确使用,同时还可以降低交易成本、 规避风险等。标签标识信息不完整、不真实和不准确等问题容易导致误导消费者、 影响产品正常使用,乃至危害消费者健康安全等问题发生。因此,标签标识是产 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更是产品质量的重要体现。
产品标签所有内容应清晰、醒 1、《中华人民国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 版)(参
标签内容应使用规范的中文,注册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 版)
商标、进口产品的国外制造商名称、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
附加产品说明无法证实其依据 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
文字或图案不尊重民族习俗, 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 版)
带有歧视性或侮辱性描述的; 第九条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使用国旗、国徽或者人民币等
3、《GB 4806.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
产品标签除应满足法律和法规及 1、《中华人民国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 版)(参
第二十一条 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线、《中华人民国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 版)(参照)
2、《GB 4806.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
标准,以及其它标称执行标准关于标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
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 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
疾病作用的、具有保健作用的; 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
以欺骗或者误导的方式描述或 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能请求行政主管
为明确标准适合使用的范围,标准制定组参考 GB/T 18006.1-2009《塑料一次性餐 饮具通用技术方面的要求》标准,明确了一次性餐饮具、塑料一次性餐饮具的定义。另 外,参考《食品接触制品标签标识指南》,阐明了标签标识、生产者、规格、公 称容量、最小销售单元、销售包装与最小销售包装的具体含义。
3、《GB 4806.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