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深圳本土消费品牌做大做强,快速推进“品牌瞪羚计划”,《深圳市商务局瞪羚品牌认定办法(试行)》日前正式发布。
瞪羚品牌是指成功跨越初创期,具有较强品牌运营能力、市场影响力、管理能力和发展的潜在能力的高成长性新兴消费品品牌。瞪羚品牌具有3个主要特征,分别是已成功跨越初创期、高成长性、尚属于中小品牌。它们具有与瞪羚相同的特征——个头不大、跑得快、跳得高。
2022年2月和4月,《深圳市关于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及其实施细则相继出台,提出加快培育深圳本土品牌,实施“品牌瞪羚计划”,扶持、培育一批深圳本土具备成长和发展的潜在能力的消费品牌。
本次发布的《深圳市商务局瞪羚品牌认定办法(试行)》考虑深圳传统优势产业及新兴消费品品牌发展状况,聚焦消费电子、时尚服饰、黄金珠宝、钟表眼镜、美颜美妆、食品餐饮、家装家居、工艺美术、音像器材、汽车汽配、文化创意、体育旅游等细致划分领域,并调研企业营收和品牌培育情况,从多方面做综合评估,充分挖掘潜力品牌,扩大品牌影响力,激励本土品牌做大做强。
按照认定办法,申报瞪羚品牌的企业需具备一定的条件:消费电子、黄金珠宝、汽车汽配领域企业上一个完整年度的营业收入需在5000万元以上、15亿元以下;时尚服饰、钟表眼镜、美颜美妆、食品餐饮、家装家居、工艺美术、音像器材、文化创意、体育旅游等领域企业上一个完整年度的营业收入需在3000万元以上、10亿元以下。同时,要求企业持续经营3年或3年以上,近3个完整年度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小于20%;尚未在境内外股票市场上市(新三板及各类非主板股权交易市场除外),且非上市公司控股或并购的企业。每个领域认定品牌数量不超过当年总认定数量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