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部昨日宣告:新修订的《消毒办理方法》将自本年七月一日开端施行。一九九二年八月三十一日发布的《消毒办理方法》一起废止。
新的《消毒办理方法》共有七章五十一条,适用于一切医疗卫生机构、消毒服务机构以及从事消毒产品出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卫生部官员称,新的方法最主要的变化是增加了消毒服务机构的办理,调整了消毒产品的办理模式,加大了监督力度。《方法》依据防备流行症产生的要求,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消毒、疫源地消毒和其它单位场所的防备性消毒等都规则了清晰详细的规范。
《方法》增加了对进口消毒产品出产企业的审阅,清晰进口消毒产品的监督办理模式与国内消毒产品的办理模式相同。《方法》规则,对进口的一次性运用的卫生用品的出产企业实施现场审阅准则。关于契合规范要求的,答应其产品进口出售。
《方法》还规则,对进口的消毒剂、消毒器械、生物指示剂和化学指示物实施批阅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