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商场监管总局近来发布《食物运营答应和存案处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
《处理办法》规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物出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获得食物运营答应。可是以下五种景象不需求获得食物运营答应:出售食用农产品;仅出售预包装食物;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出售特别医学用处配方食物中的特定全养分配方食物;现已获得食物出产答应的食物出产者,在其出产加工场所或许使用互联网出售其出产的食物;法令、法规规则的其他不需求获得食物运营答应的景象。
《处理办法》结合职业开展、食物安全危险情况等,进一步清楚处理食物运营答应的规模和无需获得食物运营答应的详细景象,将实践中容易形成职责失败且有火急监管需求的连锁总部、餐饮服务处理等归入运营答应规模,并从危险管控视点,添加并细化了单位食堂承揽运营者、食物展销会举行者等的食物安全主体职责。
《处理办法》规则,仅出售预包装食物的,应当报地点地县级以上当地商场监督处理部门存案。仅出售预包装食物的食物运营者在处理存案后,添加别的应当获得食物运营答应的食物运营项目的,应当依法获得食物运营答应;获得食物运营答应之日起存案自行失效。食物运营者现已获得食物运营答应,添加预包装食物出售的,不需求另行存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