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催促获证企业执行主体职责,强化企业遵法运营和自律意识,自觉承受社会监督,活跃营建诚笃守信的商场环境,根据《》及其施行办法等法令和法规,施行山东省工业产品出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陈述公示准则。
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取得工业产品和食物相关这类的产品出产许可证的企业,均应按规则及时提交年度自查陈述,并向社会公示,自觉承受社会监督。
获证企业应于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申报上一年度的自查陈述。当年新获证的公司可以在获证后次年4月1日至4月30日提交自查陈述。
直接登录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办理体系(企业端):;登录山东省商场监督办理局门户网站,顺次点击-网上就事-工业产品-年度自查陈述-年度自查陈述填写。
企业发现其年度自查陈述内容有误的,应当在该年度自查陈述报送截止期满前及时更正,办理体系默许企业在提交期限内提交的最终一份陈述为有用版别。
年度自查陈述报送截止期满后,办理体系将一致把企业提交的年度自查陈述有关信息自意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首要包含:
对企业人员数量、固定资产、运营状况等或许触及企业商业秘要的内容将不予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经过山东省商场监督办理局官方网站查询出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公示的年度自查陈述信息,发现存在隐秘实在状况、招摇撞骗景象的,可拨打12345热线告发。
实在、及时提交年度自查陈述是出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法定责任。获证企业未按规则时限提交年度自查陈述,或许在年度自查陈述中隐秘实在状况、招摇撞骗的,所在地商场监督办理部门将依法处置,并记入企业信用信息体系。
商场监督办理部门可以精确的经过投诉告发以及质量监督工作需要等可以对企业年度自查的状况做包含现场查看在内的查看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