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营业执照由竖版调整为横版,正本、副本照面信息作相应调整,《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代表证》中的监制公司名称等一并进行调整。
据悉,3月1日起,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种类型的市场主体,均颁发新版营业执照(含新版《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代表证》)。领取新版纸质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登记系统同步生成新版电子营业执照,供市场主体下载使用。之前存续的各种类型的市场主体,能够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不强制要求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注册处相关负责的人介绍,新版营业执照主要有5大变化。一是版式调整为横版,有正本和副本。二是增加的二维码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精准联接,鼓励公众扫描二维码实时查询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三是8种格式保持不变,保证法定记载事项清晰明确。四是规范民族文字使用,经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并备案的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在新版营业执照上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五是新版纸质营业执照发放后同步生成新版电子营业执照。
市场监管总局对现行《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进行了修订。据悉,文书表格更加精简,填报事项减少,原表格中的部分“填写项”修改为标准化表述的“勾选项”,对没有法律和法规依据或国务院已经明确取消的登记事项涉及的文书、材料规范不再保留。申请的人能进入“四川政务服务网”下载使用,或到各级登记窗口领取使用。自3月1日起,申请人仍使用旧版《文书规范》《材料规范》提交登记申请的,企业登记机关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