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公共场所卫生办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我国将对住宿场所、沐浴场所、游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候车(机、船)场所等五类要点公共场所,实施卫生行政答应办理。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规定,实施卫生答应办理的公共场所应当获得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答应证,经营者在获得卫生答应证后,方可向有关行政办理部门请求挂号经营。公共场所卫生答应证有效期限为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