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消毒产品监管,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我委将全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纳入卫生质量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相应模块已在江西省卫生信用信息平台启用。现将推进情况通报如下:
自2021年5月24日我委印发《关于建立完整消毒产品卫生质量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的通知》(赣卫监督字﹝2021﹞25号)以来,我们专门组织对全省消毒产品监管人员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线日,全省共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528家,其中116家企业在消毒产品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进行了注册,13家企业上传了产品出厂检验信息。从系统运行来看,通过各设区市积极推动,我省消毒产品卫生质量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正在慢慢地健全。
(一)注册企业比例不高。全省已注册企业仅占21.9%;距完成今年目标任务尚有很大的差距,部分设区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注册数为零(如景德镇和赣江新区)。
(二)信息录入不规范。从审核情况去看,部分企业未按要求做填写上传,主体问题包括:填写的公司基本信息有误、未按真实的情况填写生产产品目录、生产检验流程图存在逻辑错误、上传的生产检验设备不齐全等,且部分企业上传的材料有雷同现象。
(三)监督管理的机构督促指导不到位。部分设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监督执法机构不重视,对企业咨询反馈不及时,影响了全省消毒产品卫生质量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推进的工作进度。
(一)格外的重视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各地要深刻认识健全消毒产品卫生质量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的重要性,充分认识推进本地建立完整监督管理体系是落实消毒产品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手段。此项工作推进情况将纳入综治考核评分(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考评)及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年度考评。各地要加强工作指导,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二)全面推动监督管理体系规范化运行。各地要加强学习,熟练使用监管系统,加大宣贯力度,督促未注册企业根据相关要求尽快注册,监督相关企业在产品外包装显眼处印制江西省消毒产品查询二维码(溯源码),并按照要求上传产品出厂检验信息,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三)进一步强化“放管服”措施。各地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健康和公共卫生监督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通知》(国卫办法规发〔2021〕13号)精神,结合我省消毒产品卫生质量全过程监督管理要求,严把许可备案关,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要逐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公开公示抽查处罚信息,按时上报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在行业准入环节实施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