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21日电(记者艾福梅、田雨)依据国务院法制办21日发布的《公共场所卫生处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我国将对住宿场所、沐浴场所、游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候车(机、船)场所等五类要点公共场所,施行卫生行政答应处理。
卫生部在修订草案起草阐明中指出,依据流行症产生、传达规则及卫生防病工作需求,对住宿、沐浴、游水、美容美发、候车场所等五类要点公共场所施行卫生行政答应处理,对其他公共场所提出卫生要求,施行一般卫生监督。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规则,施行卫生答应处理的公共场所应当获得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答应证,运营者在获得卫生答应证后,方可向有关行政处理部门请求挂号运营。公共场所卫生答应证应当置于公共场所的夺目方位,并载明编号、公司名称、法人代表、运营项目、运营场所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时刻、有效期限。公共场所卫生答应证有效期限为4年。
依据征求意见稿,请求公共场所卫生答应证的,应提交以下材料:卫生答应证请求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历证明材料;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卫生处理制度、卫生安全保证办法及有关的材料;运营场所合法运用证明;卫生行政部门要求供给的其他材料。
而关于住宿、沐浴、游水、美容美发、候车(机、船)等公共场所,征求意见稿规则,除供给前面规则的材料外,还应当供给可行性证明阶段或设计阶段和竣工检验前的卫生学点评材料。
依据这个征求意见稿,公共场所卫生答应证内容产生改变的,应当向原同意的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改变手续。运营单位新增需求卫生答应的运营项目,应当向原发证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请求。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审阅,符合条件的在卫生答应证上注明增项内容。
卫生行政部门对公共场所运营者提出的卫生答应请求,应当在规则的期限内,对卫生条件进行现场审阅,并依照法定的权限、规模、条件、程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