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监督管理模式,提高执法效率,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提升消毒产品监督管理上的水准,2018年起国家卫健委在全国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2023年四川省被国家疾控局纳入全国第二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省份,按照国家疾控局的安排部署,我省圆满完成了全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
1.根据《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3年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及试点工作部署推进会要求,我省制定试点实施方案,所有市(州)抽取辖区内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生产企业各35%以上的企业组织试点,抗(抑)菌制剂企业作为第一类监督企业,全覆盖纳入评价范围。
2.针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本底变化快的情况,全省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对辖区内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本底进行摸排,动态收集生产的消毒产品类别情况,确保本底清楚准确,保障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1.举办消毒产品分类监督综合评价网络培训班,培训全省卫生监督员、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相关负责人。从试点工作内容、系统操作、工作报告撰写、报送要求等方面,全方面提升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能力,确保试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2.省、市、县联合对部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组织实地调研,对企业宣贯消毒产品法律和法规,对基层监督机构现场指导培训,提升试点工作质效。
我省在2022年试点基础上,完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在线自查模块,增加分类综合评价自查内容,要求企业通过自查系统开展综合评价自查,将系统自查结果作为评价依据,有效衔接自查系统与分类综合评价系统,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督管理模式推进试点工作。
全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367家,开展分类监督综合评价消毒产品生产企业239家。评价结果为优秀的生产企业115家,占比48.12%;评价结果为合格的生产企业115家,占比48.12%;评价结果为重点监督的生产企业9家,占比3.77%。优秀企业及合格企业占96.24%,企业自身管理良好。
通过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进一步摸清生产企业流程运转情况,卫生监督员全面了解到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管的关键点,从以成品监督为主迈向全流程综合监督,提高了监管能力和效率;各试点市州根据分类监督评价结果,采用综合评价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方式对重点监督单位做重点指导和监督,初步实现“监管可控、成效可量、模式常态、效率优先”的监督工作目标。
分类综合评价工作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落实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有了更严格的要求,通过试点工作,促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建立和完善了卫生质量保证体系,健全了消毒产品生产的各项标准操作规程,落实了人员岗位责任,提高了产品质量,企业依法经营自律能力普遍得到提升。
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督管理模式将分类综合评价监督检查内容纳入自查系统,有效衔接分类综合评价与自查系统,通过试点工作,优化消毒产品监督管理模式,探索建立了“互联网+消毒产品监督管理模式”,丰富完善互联网在线监管内容,推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不同综合评价等级监督管理力度的差异化,有效提升消毒产品监管精度和力度。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探索与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延续、信用体系等挂钩,以及向经营单位、医疗卫生机构推送综合评价结果、通报关键项不合格生产企业等措施,探索建立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综合评价与双随机、专项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加强动态监管和常态长效监管,为消毒产品卫生监管创立更为科学的卫生监督管理模式。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