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执行“放管服”,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存案信息服务渠道上线的告诉》(国卫办监督函[2018]864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逐渐加强消毒产品监管作业的告诉》(国卫办监督函[2019]148号)等法规文件要求,我委决议启用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存案信息服务渠道(),处理全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点评陈述存案作业。
2019年5月1日起,消毒产品职责单位处理存案的,需将有关卫生安全点评陈述信息录入全国存案信息服务渠道做网上存案。
原“安徽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点评陈述存案自我声明揭露体系”将于2019年7月31日封闭,已存案的产品信息,由消毒产品职责单位在国家存案服务渠道做信息录入。
各市卫生健康委担任本辖区内答应发证的消毒产品出产企业和辖区内托付出产加工托付方的存案服务作业(宿松、广德县的消毒产品存案作业分别由安庆、宣城卫生健康委担任),省卫生健康委担任省级答应企业和省内进口消毒产品在华职责单位的存案服务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