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其具体信息如下:
公司作为大型化学试剂集成供应商,试剂产品有双氧水、过氧乙酸、乙醇、冰醋酸、次氯酸钠等,自新冠病毒疫情发生以来,公司积极做出响应国家、所在各省市的部署与号召,全力加入到疫情防控队伍中,加班生产前述试剂产品,调动一切资源尽力保障供应。在国家卫生健康委政策的支持下,公司获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后,将根据相关规定向有关审批部门进行产品备案,待有关部门批准后,公司按核准产品增加生产相关消毒类产品,以缓解目前防疫过程中消毒剂供应紧缺的情况。因具体产品供应还取决于后续审批程序、疫情防控情况等,此资质的取得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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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12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2月13日下午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由董事长黄伟鹏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公司获得了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现根据当前市场需求,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拟增加营业范围“消毒产品”(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应内容做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增加营业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董事会提请公司于2020年3月2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第二项议案。
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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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营业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的营业范围增加“消毒产品”,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应的内容做修订。
上述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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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做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止2020年2月25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上述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必须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另外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2020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与本通知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增加营业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线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线:30-17:00。
联系传线、需要注意的几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会前相关手续。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详见附1。
3、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指示如下(在议案表决栏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中选择一个并打“√”):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包括填写其他符号)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均视为“无明确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事项做投票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