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赖惠敏)近期,四川省内江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内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逐步加强建筑施工工地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此次四部门联合发文旨在逐步加强内江市建筑施工工地食品安全监管,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建筑工人用餐安全。
《通知》明确了建筑施工公司是建筑施工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和第一责任人,应建立完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立工地食堂的,在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案证)后方可向内部职工供餐,依法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接受第三方餐饮服务的,要严格审查相关许可资质证明,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无证无照餐饮单位和周边食品摊贩不得向建筑工人提供餐饮服务。
《通知》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主管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系,紧密协作,各司其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食品安全管理,把建筑施工工地食堂的持证经营情况、食品安全卫生状况、行政处罚情况作为文明工地考核指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食堂的监管和执法力度,重点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货查验、加工操作、清洗消毒及后厨环境卫生等情况,严查建筑施工工地食堂无证经营、采购和使用假冒伪劣食品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主管部门加强对城区范围内建筑工地周边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依法划定建筑工地周边食品摊贩经营区域,明确经营时段和期限。同时,要求各级单位和部门之间建立健全建筑工地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建筑工地食堂食品经营许可、监督检查和巡查、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查处以及建筑施工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事件处理等情况,共同强化食品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