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2022年第四、五、六批次拟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公示。本次共有5家启迪之星(宁波)企业入选。截至目前,启迪之星(宁波)累计已有35家培育企业成功入选国家科小名单。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出售的收益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出现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做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学技术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二)符合以上1-4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自取得当年全年有效。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享受包括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亏损结转年限延长、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奖补等优惠政策。
(一)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
(二)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三)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我局将面向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遴选一批自主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强、未来市场发展的潜力好、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门槛的企业,纳入高新技术苗子企业培育库,并对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按照有关政策给予成本补助和认定奖补。
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分多批次进行,企业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的受理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请各区县(市)评价工作机构及时进行企业评价信息形式审查,对信息完整且合乎条件的企业,市科技局原则上每月办理一次企业入库公示公告。
(一)企业注册登记。在宁波市内注册的有研究开发活动的居民企业,可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网站:以下简称“政务服务平台”)注册单位用户(法人) 账号(原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注册账号已同步至政务服务平台,已注册企业不需要重新注册,原账号继续有效)。
(二)企业自主评价。注册成功的企业可选择办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按要求在线填报、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并扫描上传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签章)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信息表》首页。企业对所填报信息和上传文件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三)形式审查。各区县(市)评价工作机构(见附件1)通过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网站:,以下简称“评价工作系统”)对企业提交的《信息表》及相关附件进行形式审查。审核通过的,通过“评价工作系统”提交至市科技局;审核未通过的,企业可补正后再次提交《信息表》,提交时间以最后一次补正提交时间为准。
(四)公示公告。市科技局汇总拟入库企业名单,按批次生成公示文件,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和市科技局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市科技局会同评价工作机构立即处理,相关结果通过系统告知企业。公示无异议的,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和市科技局网络站点进行公告,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相关的单位可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查询登记编号。所获得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当年有效。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