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消毒产品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节日期间供应市场的消毒产品卫生质量安全,沧州市卫生监督局向各下级综合监督执法机构下达《做好春节期间消毒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的同时,于1月25日起联合运河区监督所和新华区监督所,以大型综合超市和连锁药店为重点,开展为期一周的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检查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检查各经营单位是否建立消毒产品进货验收制度、经营的消毒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是不是满足国家相关规定、是否违规对经营的消毒产品进行宣传、经营的消毒产品卫生质量是否合格等内容。截至目前,共检查大型综合超市2家,药店8家。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6家经营第一类、第二类消毒产品前未按规定索取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的单位,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将相关产品的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交至沧州市卫生监督局查验;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消毒产品,执法人员对其经营单位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将按时限进行回访检查;经进一步核实后,如发现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有违法情形,沧州市卫生监督局将依法申请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进行协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