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1日讯 “有用期为3个月,3个月后每延伸一个月,用量添加0.1倍,保质期就可达12个月。”看到“安尔乐”84消毒液上的使用说明时,浏阳市的周先生犯糊涂了,有用期后的9个月内,产品究竟有没有失效呢?
记者在市内几家大超市查询发现,像这样宣称“失效”后经过添加用量又能“保质”的消毒液产品很遍及,长沙市卫监部分清晰说这是违背相关规则的行为,并将于近期将抵消毒液商品市场进行要点整治。
有用期只要3个月,保质期可达12个月,这样的说法是否对立?一消毒液厂老板杨某没有正面答复,而是宣称,更改产品有用期是消毒液商品市场的遍及现象。
记者查询发现,市场上的“湘雅九星”、“天顶奇龙”、“斯巴净”及“红太阳”等品牌的有用期都只定为3个月,但却都标示了“产品随寄存时刻改变加量后,保质期可达一年。”
一名消毒液制造业业内人士和记者说,有用期和保质期实质上是同一意思,仅仅用于不同的产品类别。许多厂家在标示时,有意将有用期与保质期差异开来,其实是混淆视听,跟法令打了擦边球。
长沙市卫生监督所传患病防治监督科科长李仙芝介绍,消毒液所含成分随寄存时刻改变会蒸发降解,依据功能指数,国家对各品牌都定出了相应的有用期,并规则稀释份额不能随寄存时刻发生显着的改变,消毒剂一旦过期,有用浓度就会下降,底子达不到灭菌作用,由此发生感染危险。
李仙芝表明,本年4月,我省下达了关于整治消毒产品违法宣扬的告诉,现在他们已开端抵消毒液商品市场进行抽检,将加大对厂家的监督管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