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记者经过查询了解到,天津市商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于4月15日发布了关于日常消费质量量抽检状况的通报,其间,10批次塑料购物袋产品中有4批次不合格。
通报显现,天津市商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0至12月,对标称广东、河北、天津、重庆共4个省、市的7家公司制造的10批次塑料购物袋产品展开了质量抽检。
该委员会根据国家标准GB/T 21660-2008《塑料购物袋的环保、安全和标识通用技能方面的要求》、GB/T 21661-2008《塑料购物袋》和产品明示质量衡量原则,要点检测了塑料购物袋的标识、印刷质量、提吊实验、下跌功能、漏水性、封合强度、落镖冲击7项目标。检测成果为,合格6批次,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项目触及下跌实验、标识、印刷质量。
对本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天津市商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已责成相关商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做处理。(记者熊源、胡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