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为发明杰出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防备疾病,保证人体健康,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卫生部担任拟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两年一复审。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则,公共场所包含以下几大类:(一)宾馆、饭店、旅馆、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二)公共澡堂、理发店、美容店;(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六)商场(店)、书店;(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以上经营项目均须处理卫生许可证后方能经营。